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兴财采决〔2025〕5号)
2025-07-31
广西/来宾 质疑投诉
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兴财采决〔2025〕5号)
广西/来宾-2025-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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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兴财采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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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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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来宾市镇东小学、来宾市滨江小学、来宾市解放小学等**所学校的智能一体机共***台教学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栋*单元***室
被投诉人*: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石缘路*****号
被投诉人*: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西山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局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年*月**日,投诉人向本局递交补齐补正及修改后的投诉材料,经本局审查后,于当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节评分标准技术分当中的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及保障措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以上所提及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标准的内容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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