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5-08-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号
被投诉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号*幢智创*****座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放装高密**”的第“▲**”项参数要求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二: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数据中心灾备设备”的“二、光纤交换机”的投标产品****** *********** *******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三: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中心数据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四、动环状态显示”的第“***”项参数要求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四: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中心数据机房动环监控系统:二、动环监控前置数据端”的第“★***”项参数要求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五: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中心数据机房动环监控系统:三、动环液晶显示终端”的投标产品****** *********** ********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六: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中心数据机房动环监控系统:四、动环状态显示”的投标产品****** *********** *******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七: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中心数据机房动环监控系统:三、动环液晶显示终端”的投标产品****** *********** ********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八:中国移动乐山分公司就“中心数据机房动环监控系统:三、动环液晶显示终端”的投标产品****** *********** ********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九:评标委员会就投诉人“服务方案”的主观分扣分不公且有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