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8-15 00:00:00
采购包*
因本标段实质性响应不足 *家,故废标。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明德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 景山路***号枫桥康复驿站江苏银行隔壁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因本标段实质性响应不足 *家,故废标。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市清流社工服务中心 | ****************** | 苏州市南门路*号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市汀斯社工师事务所 | ****************** | 苏州市姑苏区烽火路**号公益园***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因本标段实质性响应不足 *家,故废标。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 | ****************** | 苏州市姑苏区景德路雍熙寺弄*号景德公益坊*****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因本标段实质性响应不足 *家,故废标。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工事务所 | ****************** | 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号*幢***室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市乐仁乐助公益发展与评估中心 | ****************** | 苏州市烽火路**号***室 | **.*(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社工事务所 | ****************** | 苏州工业园区东沙湖路***号*幢***室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 称:驻校社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本项目拟对苏州大市 **所学校开展驻校社工心理健康服务,通过驻校社工团辅活动,个案督导,对重点学生进行重点帮扶,通过入户家访、链接社会资源,联动学校、社区和家庭,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形成教育合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服务时间: 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服务标准:详见 招标 文件 |
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财购告【 ****】**号收费标准结算,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预算金额***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万****万费率为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万元(含)*****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由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标段一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壹万壹仟贰佰伍拾 元整 (¥ *****.** )
标段四、 标段五、标段七、标段九、标段十、 标段十一,每家单位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玖仟 元整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苏州市教育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江万达广场*座****室
联系人:丁菊妹、夏莉琴、张爱敏、王兵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菊妹、夏莉琴、张爱敏、王兵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