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15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四、采购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万元整(¥******.**)
七、采购项目概况:车辆保险服务采购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一次招标于****年**月**日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采购公告。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举行,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第一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于****年**月**日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采购公告。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举行,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第二次招标作流标处理。
经对两次招标进行审查,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采购文件内无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七)经两次公告后有效响应单位只有一家,且专家审查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新城大道***号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郑振中、尚育政、杨斯童、邱攀、袁仙玲、严烨、徐建伟
十二、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三、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方式:*************
十五、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