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8-15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永康市****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号—*******
四、项目名称:永康市****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地 址:金城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动车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浙江)、金华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金华市双林南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永康市****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服务标准:完成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项目: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分析仪、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校准项目:在线**计、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