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十五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包二)变更公告
2025-08-15
湖南/郴州 变更澄清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包二)变更公告
湖南/郴州-2025-08-15 00:00:00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年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包一、包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点击量:**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郴财采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十五中学****年食堂食材采购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更正为:*、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化工业;

*、 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包三 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投标人供货能力*.提供****年以来对大米、食用油的不同含量的检测报告,大米至少包括镉、铅含量检测项并合格,食用油为非转基因,至少包括铅含量检测项并合格,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出具的报告,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计*分。最高计**分,未提供检测报告的计*分。更正为*。为确保食材品质,投标人需提供****年*月*日以来对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等相关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计*分,最高计**分,未提供不计分。注:同类食材只计一份,合格检测报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址:郴州市经济开发区万华大道

联系人:曾黎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栋****室

人:高翔

联系电话:************/***********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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