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8-15
上海 招标采购
2025-2026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上海-2025-08-15 00:00:00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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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用户委托,对*********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竞争性磋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财库(****)***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机构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完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业务类别”中须包含“维护保养检测”;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内容:对*********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

服务期限: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间:****年***—****年***,上午*:**—**:**,下午**:**—**:**点。磋商文件***元∕份(网上缴费),售后不退。

*、报名网址:***.**********.***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供应商在报名网址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提供完整的***查询文件,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机构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系统”完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业务类别”中须包含“维护保养检测”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周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电子加密上传)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弄*号楼***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解密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弄*号楼***室会议室(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有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现场踏勘:不组织。

*、磋商时间及地点: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当日统一通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厚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滨路***号

地址:

徐汇区中山南二路***弄*号楼***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人:

魏老师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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