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15 00:00:00
【公众参与】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长丰县融媒体中心已委托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新建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与兴湖大道交口东南;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塔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其中塔高***米,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括发射塔基础工程、发射塔塔体工程、信号传输发射系统、信号源系统、信号监播系统、消防安防系统、供电供水系统、亮化系统等工程。配套建设工艺技术用房、发射机房、播控机房、设备检修用房、值班用房等配套设施用房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南段体育公园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号合肥创新中心*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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