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8-14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排**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元下底路**号
被投诉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号广仁大厦*、*楼
相关供应商:江西朴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迎宾大道实训大楼***室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倾向进口品牌,歧视国产品牌;*.采购文件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疑似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采购文件歧视中小企业,与国家政策不符;*.采购文件重要参数分值占比过高,设置不合理,明显为指向品牌量身定制;*.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安装环境不明确;*.采购文件制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具有不可竞争性,对中小企业造成歧视;*.采购文件业绩要求对新成立或成立不长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构成歧视;*.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具备代表性,对中小企业产品具有歧视性;*.本次采购文件疑似为中标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疑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且本项目尚未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对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依据的事实因本项目废标而不复存在,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本机关将依法另行作出处理。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