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08-15 00:00:00
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号
被投诉人: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紫东南苑**号楼、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号江城大厦*幢*层
相关供应商:南通力天护理院有限公司、南通芳华养老服务评估有限公司、南通优居益佰养老管理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云水澜苑(珑府)、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号*****、南通市崇川区星光域花园**幢****室、****室
当事人:许丛林、高博、徐梅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云水澜苑(珑府)、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号*****、南通市崇川区星光域花园**幢****室、****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存在不符合招标要求且证明材料真实性存疑的情况。\*投诉事项*:中标单位与另一投标单位存在关联性,涉嫌围标串标。\*投诉事项*:除中标单位和我司的另两家投标单位因历史股东关联,涉嫌围标串标。
投诉请求:*.详查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置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详查中标单位及另两家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中的关联关系,确定他们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取消涉嫌违规单位的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结果或重新进行招投标。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