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8-15 00:00:00
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用品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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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用品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用品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撼科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凤凰城家家景园三期**幢*******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贰拾贰万捌仟叁佰壹拾元叁角(*******.*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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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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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用品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电子信息产业园食堂厨房设备、四人桌椅、沙发、窗帘等采购; 品牌(如有):恒联、美厨、银鹰、格力、海信、曼联等 供货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供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物测队*******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管委会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羽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物测队*******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