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08-15 00:00:00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 | 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材料采购项目 | 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材料采购招标,包括完成****成品构件的供货、****面层氟碳漆、****材料运输、装卸、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材料生产制造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深化加工和生产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联系电话*************)
(三)工本费:***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
(四)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号:****************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号)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号)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女士联系电话:***********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联系方式:*****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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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