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8-15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燃油车、电动公交车采购招标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燃油车、电动公交车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评标结果
**包:燃油班线车(*米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号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包:新能源纯电动无站立区公交车(*.*米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号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包: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米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号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包:新能源纯电动无站立区公交车(*.*米级)
第一中标候选人: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号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舒城县通运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