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15 00:00:00
肥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设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肥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设计补疑
(项目编号:**************)
一、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评审标准现修改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评审标准现修改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第(*)条内容“(*)仪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分;”现修改为:“(*)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
二、
延期内容
*.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变更为: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号开标室。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人员配备”要求:(*)仪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分。其中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为技能认证证书,属施工类,根据本项目特点,是否可以将此项仪表专业负责人证书调整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证书?
答: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路**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丁晨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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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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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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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