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5-08-15 00:00:00
交易信息 (终止)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辆天然气营运大型普通客车资产打包挂牌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 **:**:** |
交易编号: | ***********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 **:**:** |
底价(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报价幅度(万元):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交易条件说明 | ||||||||||||||||||||||||||||||||||||||||||||||||||||||||||||||||||||||||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此次挂牌标的物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其名下**辆天然气营运大型普通客车,分别如下:**辆天然气营运大型普通客车明细表
二、交易底价 **辆天然气营运大型普通客车以评估价**.***万元为底价。 三、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 竞价方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元)。 *.竞价幅度人民币¥*,***.**元/次。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正常工作日:*:*****:**,**:*****:**; 看样地点:博罗县罗阳街道博罗大道西*号。 特别提醒:车辆按现状转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说明 (一)成交候选人产生后,请先等待*日(此*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请成交候选人自行汇款成交款余款到产权交易成交款代收账户(成交候选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成交价款代收账户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持缴款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逾期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和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自行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 (三)车辆过户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价人于竞价前至相关部门查询清楚,与转让方无涉。车辆交接前,如有未缴纳的罚款或相关法规规定车辆需具备的手续(含年审、年票、罚款等)未办妥的,由转让方负责。 (四)成交买受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接、过户手续。 (五)车辆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才办理交接。 (六)车辆号牌按规定不能转让。 (七)咨询电话:黄女士,************。 六、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或委托人主管部门惠州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七、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产权成交款收款账户、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惠州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方联系人:黄女士,电话:****-******* (正常工作日接听:*:*****:**,**:*****:**)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