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2025-08-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集中供浓缩液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佳坤德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文君街道南江路**号*号楼
被投诉人: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井区檀木林大街**号
被投诉人: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普会中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提督街**号**楼*室附**室(自编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灼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房屋)
相关供应商:四川同捷康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目路**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集中供浓缩液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违犯评审工作纪律,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组成员、中标供应商、四川普会中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灼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有恶意串通的嫌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自贡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