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17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8-15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2025)4117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5-08-15 00:00:00

(****)****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服务及场地出租项目

*.场地租金:首年租金挂牌底价为******元(含税)。投标人以首年租金底价为基础向上进行报价首年租金报价第一年(首年)中标金额,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合同金额基础上上涨*%,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上涨*%。即第一年(首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元,第二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元,第三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元,三年租金合计报价不得低于******.**元,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每年租金递增*%必须严格执行。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标段(标包)划分:*个,拟定确定*家中标人

*.采购需求:为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就餐需求,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现有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食堂委托具有餐饮服务和管理能力的公司进行经营。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每年签署一次。

*.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租金缴纳方式: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院区内原承租方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意向投标人需知悉此事项,项目成交后中标人进场时需与原承租方按照《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承包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友好交接。中标人与原承租方在交接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与原承租方进行对接或配合,也不得以无法与原承租方就院区内食堂的使用事项为理由,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解除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信誉情况

①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投标人

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需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社保及缴税凭据:投标人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及缴税凭据材料并加盖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件并加盖公章

*.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招标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点至*********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号产权大厦*楼开标室(***会议室)

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电子文件(*盘)*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锁。

*.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号产权大厦*楼开标室(***会议室),要求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采购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提示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交易系统,客服电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方式: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