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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中电长沙信息科技园一期基坑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江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二路南段*号*#栋***室*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经开区中电长沙信息科技园一期基坑监测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长沙经开区中电长沙信息科技园一期基坑监测项目 |
工程勘探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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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 (小写:******.** 元),成交优惠率为 **.**%,(该费用为含税包干价(含设计变更范围),包括专家评审费、监控平台数据上传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各种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管理费、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预计监测周期为*个月,预计监测次数**次,期间如有预警、抢险、特殊天气等情况发生时加强监测频率。监测点数量、监测频率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常规监测项目中的基准点、监测点设置由监测单位实施,费用包含于监测单价中。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沉降观测:施工全过程; (*)基坑监测:根据工程进度自基坑开挖,至基坑回填完成结束; (*)依据甲方施工进度配合监测,以不延误施工进度为原则; (*)每次提交监测报告的时间为监测后的第二天,监测报告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服务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及仪器(监测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的数量、品种配置齐全、充足。
*.其他要求
/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现行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及相关设计、变更文件、技术资料的规定进行。
*.付款方式: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所有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具体为:基坑开挖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基坑回填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所有监测内容完成,且乙方向甲方递交所有合格的监测成果并办理完结算后,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完本项目剩余监测费。 建设单位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以现金、银行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和其他合法方式支付监测费,具体付款时间为乙方提供发票和请款报告后** 日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 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三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附件列表:
- 长沙经开区中电长沙信息科技园一期基坑监测项目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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