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07 00:00:00
肥东县白龙镇******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白龙镇******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
项目编号:**************
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肥东县白龙镇******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公开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报价:******.**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报价:******.**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价:******.**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招标部门:肥东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建)
联系人:刘畅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白龙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东县白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