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桦财采投处〔2025〕5号
2025-08-15
黑龙江/佳木斯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桦财采投处〔2025〕5号
黑龙江/佳木斯-2025-08-15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桦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桦川县丰年养老服务中心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小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众新城***栋*单元***室(住宅)

被投诉人:桦川县民政局

地址:桦川县悦来北大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德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永乐巷**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桦川县民政局桦川县丰 年养老服务中心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设备购置中标(成交)明细中,品目号****,中标产品内容完复制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内容。响应技术中“尺寸、负载、承重”等都没有确定数值,没有实际参数值,信息披露不完整。因此中标人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中标无效。*、桦川县民政局桦川县丰年养老服务中心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中标(成交)明细中,品目号****,货物名称是“燃气灶”,但技术参数规格*是“商用电锅双灶”。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混乱不清。因此中标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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