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5-08-15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食堂配送商品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本溪谷盈粮油批发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溪湖峪中三道街**(***)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 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等食材配送。 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以上为合格(含**%),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年+*年+*年。 配送食材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指定为准。实际用餐人数约***人,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实际数量确定。 注:每日早、午* 餐。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安排为准。 二、配送服务基本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提供自有或租用的相关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及仓储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 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 * 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