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2025-08-14 00:00:00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铁力市东方红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年期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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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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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铁力市东方红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年期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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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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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铁力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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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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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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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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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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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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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说明事项 |
*.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萌,***********。 *.在库区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禁止筑坝拦汉、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以及在有防洪任务的水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侵占库区和分隔库区水面的行为;禁止建设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 *.水库清淤应综合考虑水库功能保障、库区河势稳定、大坝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及涉水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等要求。加强库底渗漏风险防范,清淤施工深度应严格控制在水库防渗层(粉质黏土层)以上,残留土层厚度应不小于*.**。如受让方不具备清淤相应资质,则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清淤行为。因委托第三方产生的一切安全、法律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淤积物处置及利用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科学有序的原则,可用于制肥、土壤改良剂或就近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等项目及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等农业生产生活。处置过程应积极推进淤积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交易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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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