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监理澄清/变更公告
2025-08-1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监理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08-14 00:00:00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项目概况介绍及要求:“*、工程概况: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位于瑶海区,北起裕溪路,南至桃花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全长约****米,规划红线宽度**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绿化、照明、供水、电力土建、管廊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修改为:“*、工程概况:龙岗路(裕溪路*桃花潭路)工程位于瑶海区,北起裕溪路,南至桃花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全长约****米,规划红线宽度**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绿化、照明、供水、电力土建、管廊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总监代表“须具有市政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问:结构专业是否属于“市政道桥相关专业”?

答: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总监代表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天*小时*分
附件:
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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