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08-14 00:00:00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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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是按照相关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概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一 | 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 | *年,*+*年 | 年采购额度约**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选定*家配送单位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允许联合体。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幢***室
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介绍信或授权书;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需携带原件备查。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之用,并不作为开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开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幢***室
十、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幢***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确认到账。投标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转账汇款。
户 名: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鞋市支行民航路分理处
十三、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起算)起*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幢***室,联系人:李先生
十四、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幢***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传真:*************
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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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申请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