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5-08-14 00:00:00
二、项目名称:无锡大运河文化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洛社)全过程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 ****************** | 南京市珠江路***号 | **.**(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大运河文化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洛社)全过程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无锡大运河文化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洛社)全过程技术服务,为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益,满足山水工程验收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全流程监管和生态监测评估等。 服务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自项目筹建之日起至通过无锡市市级验收之日止),其中需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山水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全套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及考核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真、王亚东(采购人代表)、许萌芽、唐宁谦、余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中标金额***万元以下,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中标金额***万****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中标金额的*.*%,打八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号
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号明都大厦*号楼**楼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