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08-14 00:00:00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服务类项目(项目编号:***************)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小组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金一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北京正德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纵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郑州拓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北金一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北京正德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安联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安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安平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阳光心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松泰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海灵格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象新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博努力(北京)仿真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山西育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成交候选人:安徽超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五成交候选人:郑州拓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包*:至采购截止时间,参选人家数不足规定数量,项目流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参选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参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参选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参选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资格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