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14 00:00:00
都江堰市公安局购买宣传视频合作摄制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都江堰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都江堰市公安局购买宣传视频合作摄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记录。
*.本项目专门面向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采购。
三、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
*.地点: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号***办公室)
*.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号政工监督室***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投递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点:都江堰市公安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号政工监督室***办公室);
*.文件要求:比选申请书一正一副,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公开比选文件相关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时间与比选申请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各比选申请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
六、评审方式及确认中选人
项目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按照通过资格审查、完全响应技术标准并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综合评分,分值最高为中选人。
七、合同签订
中选人确定后,项目业主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与业主方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都江堰市公安局
地址:都江堰市学府路二段***号政工监督室***办公室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