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2025-08-14 00:00:00
南召县青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场地平整、矿山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南召县青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场地平整、矿山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次)(招标编号:**************)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