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48区住宅楼2栋101房产
2025-08-14
广东/深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48区住宅楼2栋101房产
广东/深圳-2025-08-14 00:00:00
广东/深圳-2025-08-14 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区住宅楼*栋***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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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区住宅楼*栋***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津凤航空运输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资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转让范围不包含家具、电器。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备查资料。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