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结果公告 (清财采决〔2025〕4号)
2025-08-13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投诉结果公告 (清财采决〔2025〕4号)
广东/广州-2025-08-13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结果公告 (清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清远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投诉结果公告

(清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重点涉气企业全过程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号***房之***

被投诉人*清远市清粤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号东方巴黎一号楼**层**号

被投诉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以下称采购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号

相关供应商(联合体牵头方,以下称湾区联合体):湾区(广州)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号富海大厦*座八楼***

相关供应商(联合体成员方):佛山市合能物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号富海大厦*座八楼***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日

投诉人请求:一是全面核查评标过程合法性;二是否决中标供应商资格并确认其投标无效;三是依法启动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程序;四是书面处理决定与信息公示;五是暂停采购进程直至争议解决。

投诉人称具体投诉内容详见投诉书一是评审不公。具体表现为投诉人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但主观评分项出现异常低分,与客观技术参数得分形成显著反差,违反评分量化原则;二是中标供应商投标无效。具体表现为中标供应商在《分项报价表》的“规格型号”栏统一填写“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未直接载明关键参数(如****设备的检测范围、分辨率等),规避招标文件第二章“必须列明核心产品规格型号”的强制性要求,未响应实质性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人:清远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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