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国泰路供水改造项目更正公告(1次)-澄清修改公告
2025-08-14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国泰路供水改造项目更正公告(1次)-澄清修改公告
安徽/阜阳-2025-08-14 00:00:00

关于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国泰路供水改造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太和县供水改造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国泰路供水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改后的附表*《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详见此次答疑澄清修改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①承包人签订合同进场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②每月支付一次,按申报当月**日至上月**日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④完成移交并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计价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年)满无质量问题退还。(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的***%;如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更正为:①承包人签订合同进场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②每月支付一次,按申报当月**日至上月**日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工程进度款;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完成工程量价款的**%;④完成移交并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计价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年)满无质量问题退还。(如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价的***%;如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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