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东樊各庄村118亩农用地出租交易公告
2025-08-13
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东樊各庄村118亩农用地出租交易公告
北京-2025-08-13 00:00:00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东樊各庄村***亩农用地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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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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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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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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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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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标的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东樊各庄村***亩农用地出租
坐落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东樊各庄村
土地用途: 其他农用地
地块**: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万樊路 南至: 茶棚山顶分水界
西至: 界碑峪两梁以东分水界 北至: 界碑峪北坡山顶分水界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建筑管理用房、果树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集体 所有权人: 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东樊各庄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年 出让用途: 畜禽养殖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出租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出租价格不低于****元/亩/年,出租**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每年每亩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元,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上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镇域注册的公司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的“国字号”的龙头企业。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并签订标的意向受让确认知情书。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出租地块土地规划为果园地、水浇地、坑塘水面、乔木林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现状为果园地、水浇地、坑塘水面、乔木林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承租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性质生产及经营。 *、地上物涉及建筑管理用房、果树。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作价和归属约定:建筑管理用房一处,年租金*万元;果树补偿费**万元,承租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另外,需每年向村集体支付林地管护费人民币*万元/年。 *、建筑管理用房未取得规划等相关权证,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规划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建筑管理用房无房屋安全证明,承租方需全面评估管理用房结构安全性等各方面情况。 *、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年现状地类为水浇地、果园、城镇住宅用地、农村道路、物流仓储用地、坑塘水面、乔木林地、其他草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公路用地。分区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混合区、水城保护区、林草保护区、村庄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后应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和耕地保护“五不得”“六严禁”“八不准”,应维持表土种植,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改变耕地地类,不得种植除粮、棉、油、糖、蔬菜以外的其他农作物。峪口镇政府结合全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管理及后期监管,做好田间管理,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相关要求,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同时,不断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出租地块范围涉及三级林地和四级林地,不能改变林地用途,如需改变,请在改变前到区园林绿化局相关科室办理占林地、伐移林木审批手续。 *、若办理设施农业项目,应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京规自发〔****〕**号)要求,做好备案工作,确保农地农用;若办理建设项目,应先依法依规办理手续后再进行施工。 **、出租地块所有权人为峪口镇东凡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和刘家店镇万庄子村经济合作社,占地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和****.**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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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锦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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