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咸丰县新城体育公园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咸丰县新城体育公园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ESXF-202508FJ-001001001)
2025-08-14
湖北/恩施 变更澄清
【咸丰县】咸丰县新城体育公园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咸丰县新城体育公园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ESXF-202508FJ-001001001)
湖北/恩施-2025-08-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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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本项目设计费:以财政评审的设计费(*******.**元)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 **.**%(包括所涉及的全部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单位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即投标人所报设计费下浮比例大于或等于**.**%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更正为:本项目设计费:以财政评审的设计费(*******.**元)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包括所涉及的全部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单位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即投标人所报设计费下浮比例大于或等于**.**%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因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咸丰县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