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8-08 00:00:00
发布机构:乐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责令整改通知书
乐昌市新时代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乐财采购〔****〕*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年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情况,确定你单位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单位。检查工作已完成,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第五点“委托代理报酬和收取”的相关内容,明确需求调查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人收取。属于违规增收其他缺乏法律依据的费用,违反《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第*点的相关规定。
*.“乐昌市新时代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情况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计划详细,切合实际,得*分;比较科学合理,比较计划详细,比较切合实际,得*分;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不科学合理,不详细,不切合实际,不得分。服务响应承诺“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响应承诺方案,及时到场,迅速解决,可行性强,得*分; 服务响应承诺方案,相对及时到场,不能迅速解决,可行性不强,得*分; 服务响应承诺方案,不能及时到场,不能迅速解决,没有可行性,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售后服务便利,切合实际,得*分;售后服务计划基本详细,基本切合实际,得*分;售后服务计划不详细,不切合实际,不提供不得分。”评审因素未具体明确判断标准。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未在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乐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