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5-08-13 00:00:00
贵安新区纺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关于贵安新区纺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
各投标人:
*、将贵安新区纺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的“商务部分”修改如下: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 分,本项满分 *分,缺项得 * 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年任意连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技术负责人 | * |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
其他主要人员 | * | 施工员*人,质量员*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以上人员需具备岗位证,配备齐全得*分,每缺*个扣 *分,扣完为止。 注: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附岗位证(或投标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造价员附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投标人单位提供上述全部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 ****年任意连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年任意连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视为非投标人单位人员。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合计 | *.**分 |
*、 将贵安新区纺织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的“其他”修改如下: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评分 | * | 提供企业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投标人承诺在该项目施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务人员**人(含**人)以上的得*分,使用**人(含**人)以上的得*分,使用**人(含**人)以上的得*分,使用**人以下或未提供承诺的得*分。 |
企业业绩 | * | 提供*个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类似业绩,得*分,每增加*个业绩加*分,本项满分*分。 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电力类(合同须包含****及以下供配电类)工程。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可仅提供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
合计 | **.* |
招标人: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