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13
四川/阿坝 中标结果
汶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5-08-13 00:00:00
汶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汶川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教育系统食堂及寝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路这有光****号

被投诉人:汶川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号

被投诉人: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翰**号洪奎科技园*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汶川县教育局汶川县教育系统食堂及寝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要求的检测报告过多/未给供应商准备检测报告预留时间,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具有排斥限制行为,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要求标的名称:电灶要求提供带***和****标识的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具有排斥限制行为,阻碍及排除了相关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汶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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