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5〕7号)
2025-08-13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5〕7号)
河北/秦皇岛-2025-08-13 00:00:00
秦皇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校园保安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市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北端
被投诉人:柏森(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龙家园三里*号楼三层***
当事人: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号
当事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号政府服务中心四楼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月**日发布更正公告,*月*日开标,*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柏森(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月**日市交易中心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柏森(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的报价为不合理的低价应按废标处理。 投诉事项*:中标人的自证材料不能作为报价合理证明材料。 投诉事项*:中标人的自证材料提供时间超出法律规定时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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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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