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2025-08-11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阳市民政局
地 址:新城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燕归来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弄***号*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 *.具备全天候动态管理、远程监测、呼叫应答等服务功能,具备**小时接受应急呼叫及处置的能力、专业照护能力、家庭养老床位运营管理能力。 *.服务机构派出的上门服务人员应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需具备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健康证明,机构须提前为上门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二)承接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服务人员要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维护服务对象的正当权益。 ★五、技术要求 (一)服务对象 *.全市**周岁(含**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包 服务区域:灯塔市、文圣区 服务人数:***人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辽阳市户籍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享受分散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或是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接受本市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评定,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 * ****),评定等级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服务对象优先保障符合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二)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的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并结合其意愿,定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 *)在项目执行时间内,为同一个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次上门服务总时长不应低于*小时。服务完成次数以上门服务次数为基准,若一次性上门提供多类服务,依旧视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一天内对同一服务对象不可开展*次及以上服务。 *)在项目执行时间内,由项目承接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分别签订居家上门服务协议,约定居家上门服务内容等,明确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警与风险事项告知。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