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8-13 00:00:00
标的名称 | 苏州市信智经贸有限公司**.*%股权(对应**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万元) | ||
标的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股权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
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市信智经贸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苏州市东大街**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渝涵 | ||||||||||||||||||||||||||||||||||||||||||||||
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注册资本+币种 | ***万元人民币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
经营范围 | 销售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服装、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五金工具、纺织品;从事咨询服务业 | ||||||||||||||||||||||||||||||||||||||||||||||||
职工人数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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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苏州市信智经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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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股权)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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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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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详见备查文件《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否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是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详见备查文件《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是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是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
交易 | 转让底价(万元)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网站(***.****.***.**)以及*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交易会员竞价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方式 | 一、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竞价;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项目挂牌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二、标的企业股东以优先权身份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三、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受让权,由该等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 标的企业股东必须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依照江苏产权的规则与程序,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等。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江苏产权(*交易平台)系统网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江苏产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五)无法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说明。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交纳:金额*万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江苏产权(*交易平台)通知的期限内向江苏产权(*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交纳上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江苏产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中披露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郭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号狮山科技馆*楼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 | |
其他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