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8-13 00:00:00
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左溪机制砂独立加工点运营项目进行招标。参照有关规定编制本项目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浙江飞秀*******号
(二)项目名称: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左溪机制砂独立加工点运营项目
(三)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于左溪镇左溪村庙垟地块,用地面积**.***亩,结合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竞得的左溪、南阳溪、西溪、八炉溪等四条河湖库清淤疏浚二十年经营项目,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按照砂石成品料总量***万*³(**.*万*³/年)测算,招标人预估提供砂石原料总量***.**万*³(**.*万*³/年);招标人提供的砂石原料总量将依据投标人的实际需求量(投标人实际需求量应不低于***.**万*³,每年不低于**.*万*³)以及县水利局批准的年度河道疏浚清淤计划确定。
(四)招标需求:本项目拟通过招标模式引入一名综合性投标人,为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左溪机制砂独立加工点提供加工点土建、设备采购安装、砂石原料加工及产品销售等工作,合作期限为自项目正式投产运营之日起计八年,项目投资建设期暂定*个月(实际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加工点土建要求。主要建设内容涵盖机制砂生产厂房、门卫房、挡墙及绿化等附属工程,办公区建设及装修,厂区通水、通电、通路等基础设施(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上述建设内容之所有权(含产权)均归属于招标人,投标人仅在合作期限内具有使用权(使用权费用已包含在项目收益费用)。投标人负责土建施工任务,并依照项目建设流程执行项目验收,项目监理单位的选定及监理费用的支付由招标人负责。
*.工作要求:投标人需在建设期内完成加工点土建工作、验收工作、提供办理产权证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及费用清单,实际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及时协助招标人办理产权证及相关手续。
*.土建相关费用:本项目土建相关的费用原则上不高于***.**万元(土建招标控制价***.****万元下浮**%),具体费用按照结算审定金额确认,土建费用由投标人进行承担,后续招标人将依据合作期限向投标人实施分期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办理产权证书手续之前,备齐所有土建相关费用的发票(发票抬头或购买方应为招标人)。
注:鉴于以上内容,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投标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设备采购安装。本项目由投标人提供砂石料加工设备(含碎石设备、装载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设备、污水处理等),并负责后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的更换与维修)使用,设备产能不低于***吨/小时。其他设备由投标人按需配备,若生产期间设备效能或生产质量未能达标,投标人需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因未及时处理而导致产量减少、服务期限延期等不良后果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承担因上述问题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备的购置、安装、配套设备费用及后期维护成本,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根据原材料特性及产能要求,按照生产厂房布局进行生产流水线布置并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合作期满后砂石生产线产权归属于招标人。
(*)砂石原料加工。砂石原料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砂石原料加工、设备运行维护(修)、机械人员投入、水电费等生产环节所需的一切费用。
(*)产品销售。以投标人作为主体进行产品销售,*、投标人负责全部加工成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的商议、销售区域的划定、制定销售策略、销售方案、销售价格以及销售回款等工作);投标人负责催收砂石加工成品的应收账款;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销售客源,开拓多元化市场的销售渠道;投标人的销售回款全部归属于投标人,销售回款风险亦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加工成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责任。
(*)收益缴纳。招标人综合测算项目投资成本收益,投标人以招标人实际供应的砂石原料数量缴纳收益,收益缴纳最低限价为**元/*³,实际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其他详见项目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存在法律规定禁止参加响应的情形;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砂石料加工、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建筑用石加工以及建筑材料销售等类似表述内容);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八)特定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企业资质:(*)投标人需具备砂石料加工、销售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建筑用石加工以及建筑材料销售等类似表述内容);
(*)土建施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后满足本项目企业资质的,均符合要求)
三、获取项目文件
(一)项目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邮件获取【请将《项目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并电话确认】。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项目文件的招标响应将被拒绝,对本项目项目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三)报名成功之后,项目相关材料将通过电子邮箱进行传输。
四、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号菇城佳苑商铺**号(城投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保函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做无效招标响应处理)
户名: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二)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从银行基本账户将**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回: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服务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退回,项目建设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后退回保证金*万元,正式投产运营满一年后退回保证金*万元,项目合作期满后退还剩余部分(凭相关票据无息退还)。
注: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服务延期或产生影响的招标人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打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户名: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三)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
*.联系邮箱:*********@**.***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信息
名称: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新建路**号***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元县大济路***号***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伟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敏
质疑联系方式:************
(三)监督人信息
名称:庆元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松源街道新建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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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文件获取登记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