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5-08-13 00:00:00
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年环卫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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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年环卫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年环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投标人提出问题做如下回答及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答疑部分
问题*: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页第*点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到当地的主管部门申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以上要求通过咨询黄圃镇城管部门回复,村级项目无法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招标文件是否可取消此条款?
答:该项内容详见澄清部分。
问题*: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页第*点要求:(*)中标人负责向镇缴纳垃圾处理费。
*.中标人负责向镇缴纳垃圾处理费多少元/吨?
*.是否需要外运到镇垃圾站?
答:*.垃圾处理费用为**元/吨,垃圾处理费已包含的报价内。
*.中标人只需要将垃圾运到村垃圾中转站,后由垃圾处理单位负责外运处理。
二、澄清部分
*、删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到当地的主管部门申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三、项目验收/(*)乙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到当地的主管部门申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其他说明
*、答疑及澄清文件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答疑及澄清文件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静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