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安县崇武镇老旧小区(海景湾花园)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2025-08-13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惠安县-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安县崇武镇老旧小区(海景湾花园)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福建/泉州-2025-08-13 00:00:00

惠安县崇武镇老旧小区(海景湾花园)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各位投标人:

惠安县崇武镇老旧小区(海景湾花园)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格式)”修改为以下内容:

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项。)

□ *.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 *.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承诺时间:

注:

*、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格式中“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修改为以下内容: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在泉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绝不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项目主体结构工程使用海砂);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虚假恶意招投标投诉的;

(十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泉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发生以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的,本公司愿意接受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参与泉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直至主动退出泉州市建筑市场,同意泉州市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月 日

*、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中涉及到符合投标保证金免缴的情形修改内容为:

②符合投标保证金免缴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横线处仍需填写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金额“(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元)”。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 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其中涉及施工员、安全员的内容修改为:施工员:*人(其中:土建施工员*人,设备安装施工员*人);安全员:*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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