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08-13 00:00:00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位于仙居县世纪新村八区*幢北侧地块(建设用地平面布置图标示幢号为七区**幢)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
世纪新村八区*幢北侧地块招租 | 备注 | |||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约(㎡) | 最低限价(元/年) | |
* | 世纪新村八区*幢北侧地块 | **** | ***** |
(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暂定五年,建设施工时间为三个月,以交付之日起延三个月开始计算租金,如因招租人原因迟延交付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最多续租三年。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均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的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租,且仅限于作为停车场使用。意向承租人应在竞价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查看该地块,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地块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如因征收、安置或规划另作他用等政府行为引起不能继续出租的,承租人须无条件按时交回且不作任何补偿。
*.承租人需自行负责该地块上的青苗处置、地面浇筑、围墙砌筑、垃圾清运、雨污管道配套建设等,并自行处置与相关社区、居民等的关系(如存在纠纷,需承租人自行处置)。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报名截止前,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号办公楼*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带下列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除外);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元。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按所需标的物数量提交相应的竞价保证金作为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帐号:********************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承租候选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并签订租赁合同后退还(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的不计息,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除承租候选人外的其余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八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如意向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承租人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意向承租人在竞价期间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已提交的竞价文件在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回。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号办公楼*楼);
*.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 租 人:仙居县旧城改建指挥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 *************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仙居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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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新村*区**幢地块招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