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引入合作方案
2025-08-13
广东 招标采购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引入合作方案
广东-2025-08-13 00:00:00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引入合作方案

为推动铁塔共享电单车业务发展,引入共同投资方,支撑铁塔共享电单车业务快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面向广东全省发布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引入合作方案。

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主要指能够按照铁塔能源业务经营拓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我公司资源进行深度融合,共同打造我公司共享电单车业务市场竞争力,与我公司共同完成共享电单车在广东全省区域内的共享电单车运营的业务流程,且具备资源、服务整合能力的合作伙伴。对于符合我公司基本要求且有意愿与我公司开展合作的投资方,均有平等机会参与合作。

一、方案内容

引入广东省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

二、合作单位要求

*.认同铁塔公司的文化和合作模式,愿意按照协议要求接受和配合我公司的管理和指导。

*.投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企业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投资方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公司运作稳定,有一定的信誉度和良好的客户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强,并承诺合作服务期内在运营区域仅运营铁塔能源共享电单车系列产品与服务,不得与其他同类型企业和产品进行合作。

*.能提供我公司需求数量、品质要求的电池,车辆和电池的比例至少是*:*.*。

*.企业资金雄厚,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同意以合作分成的方式与我公司进行合作。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和违规记录。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

三、合作方式

投资方利用自身资源,提供优质共享电单车业务的电池及相关服务。要始终保证在合作期限内铁塔共享电单车业务在指定合作区域的稳定运行,向客户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运营服务。

四、分成标准

以运营区域内投资方所投放电池月度运营税后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项目运营税后收入的**%。

五、引入流程

*.本次投资方引入面向全省开展,采取投资方自荐申报方式进行。

*.投资方可向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交附件*《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共享电单车电池投资方报名表》并提供与引入方案要求契合的相关证明资料。

*.投资方保证能提供满足附件*《电池规格确认书》的电池,需要加盖公章。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把投资方纳入资源库,同时启动框架合作协议的签订。针对具体项目,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根据投资方的报名先后顺序筛选出首次合作的合作伙伴。

*.协议签署:合作经营期为三年。协议执行期间,如遇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上级单位出台新的合作政策,则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同步调整。

八、申请流程

*、从即日起,请有意向的单位,可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的招募公告下载相关附件。

*、报名材料发至邮箱:********@*************.**。

*、联系方式:

骆先生,电话:***********。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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