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宜兴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5-08-13
江苏/无锡 招标采购
104国道宜兴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无锡-2025-08-13 00:00:00

***国道宜兴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道宜兴收费站

项目名称:***国道宜兴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号文《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为解决现有财政票据种类多、管理分散的问题,提升电子票据数据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的要求,***国道宜兴收费站为确保通行费的正常征收,需要对收费、网络等系统进行改造。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预算约为***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南京苏河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苏省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系统硬件及软件单位,为江苏省普通公路收费系统省统一软件开发商,已为徐州*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实施了电子票据改革系统并与省高速联网中心数据对接运行正常。该公司具有相关工作能力。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号文《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省本级用票单位自 **** 年 * 月 * 日起停止领用纸质票,* 月 * 日起,全面停用纸质票并使用电子票;对省以下用票单位自 **** 年 * 月 * 日起停止领用纸质票,**** 年* 月 * 日起全面停用纸质票并使用电子票”本项目涉及改造内容较多,时间较紧迫。

*鉴于本项目需要与现有收费设备及系统进行集成,考虑到质量要求、项目进度以及经费节约等因素,建议由技术支撑单位完成。

*鉴于本项目需与省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结算平台进行网络对接并交互数据,考虑到收费系统涉及部分敏感数据为保证通行车辆收费信息的关联性、完成性、时效性及机密性建议由现有技术支撑单位实施

综上,该项目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的第一种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苏河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奥体大街**号*幢*层

三、公示期限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人:熊先生

联系地址:宜兴市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人:陈女士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号*区

联系电话:*************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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