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焊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5-08-13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焊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2025-08-13 00:00:00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焊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焊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招标文件第二章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智能钢构焊接机器人”和“弧焊机器人工作站”的技术参数;*.修改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细则;*.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依据辽财采函〔****〕***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甲*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号中国有色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森艳、于金鑫、赵琳、律红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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