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一批次、二批次总包工程及相关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
2025-08-13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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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一批次、二批次总包工程及相关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
江苏/南京-2025-08-13 00:00:00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一批次、二批次总包工程及相关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一批次、二批次总包工程及相关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人员荣誉”评分项的疑问。
答:(*)项目主审参与或承接的项目获得的荣誉不予认可,项目主审获得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奖项(或荣誉或通报表彰),意在体现项目主审个人能力,直接反映其专业水平。而项目荣誉是团队成果,可能涉及多个成员甚至不同公司,无法准确体现具体参与人员的能力。
(*)针对荣誉的时间要求,本项目各项评分标准中时间要求均保持一致,且人员荣誉的范围为全国各级政府部门和协会奖项,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国企单位出具的客户满意度反馈表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予认可。
*、关于“投标人荣誉”评分项的疑问。
答:(*)因本项目体量大、单体工程多、结算周期长、过程复杂,基于项目实际需求考虑,设置政府部门颁发奖项是投标人履约能力的体现,与项目相匹配,故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建筑业企业**造价咨询类”荣誉予以认可。
注:(*)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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