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洲园区(不含高新园区)保洁及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年度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公告
2025-08-13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关于“东洲园区(不含高新园区)保洁及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年度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公告
浙江/杭州-2025-08-13 00:00:00
浙江/杭州-2025-08-13 00:00:00
质 疑 人:浙江宏峰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桐乡小桐洲村村心路****号
法定代表人:潘大军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质疑答复:“所有设备新车购置时间为*年内车况良好的新型作业装备”调整为“所有设备车辆均应车况良好、年检合格、保险有效、性能可靠安全。采购人将不定期抽查,对于不符合安全行驶性能的车辆应立即停用并按照考核办法扣除相应分数。”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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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及质疑答复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