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5-08-13 00:00:00
盘锦市中医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及电子票据系统接入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盘锦市中医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及电子票据系统接入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盘锦市中医医院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及电子票据系统接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 长春新希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 | 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长春新希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 长春新希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盘锦市中医医院提起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春新希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宽城区凯旋路以东、丙五路以南、凯旋北路以西万龙第十城*组团***#***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及电子票据系统接入服务
服务范围: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及电子票据系统接入服务
服务要求:无条件响应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与行业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孟琪、李超、白金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中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经甲乙双方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此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中医医院医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号
联系人:王路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龙湖中铁建云璟**门市**门
联系人:刘昊金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