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一小、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8-13
四川/德阳 变更澄清
关于广汉市一小、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德阳-2025-08-13 00:00:00
四川/德阳-2025-08-13 00:00:00
关于广汉市一小、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汉市一小、实验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 本项目 招标公告第*.*.*业绩要求原内容为“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至*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含结构补强或加固)施工业绩。”变更为:“无业绩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保证金。原内容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元)。”变更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的得*分,每增加一个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业绩要求的加*分,本项满分*分。”修改为:“****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含结构补强或加固)施工业绩得*分,每增加一个加*分,本项满分*分。” *、修改后的****格式招标文件已通过附件形式重新上传,请各潜在 投 标人自行下载,并以本次上传的版本为准。 招标人: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